記者李錦奇/特稿

企業私募,出現漏洞爭議,政府打算透過獨立專家背書把關,並不能服眾,根本之道,應該規定企業先做公募,開放讓原股東認購,如果原股東放棄,再用相同條件做私募,才能免去大股東自肥、圖利特定人的爭議。

私募之所以常遭質疑議論,關鍵原因正是不給小股東出資機會,因此,要杜眾人悠悠之口,只須規定企業私募前,先做公募,讓原股東有機會先出資認購,如果股東看壞前景,不願再掏錢,則企業可以轉辦私募,用相同條件,邀特定人特定資金進來,日後誰也沒話說。否則,就算找獨立專家評估私募可行,透過大股東優勢在股東會強行通過私募案,一旦日後出現轉機,難免會遭小股東抱怨質疑,為何當初不給小股東逢低投資機會。

況且,獨立專家也是公司找的人選,沒有人能保證,專家的報告永遠不會錯,甚至是刻意看錯寫錯,既然這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措施,頂多只能參考,無法讓人完全信服。

企業界說,如果先公募再私募,籌資時效來不及,但算起來,兩者時間只差2-3個月,應該不成理由,況且冰凍三尺,非一日之寒,怎麼會拖到病入膏肓,才想到求生?

至於企業界擔心無法引進策略投資人說法,也未必100%成立。試想,體質好的企業,就算是溢價增資,多得是人願意出錢出技術,何必折價私募,甚至是內部關係人認購?如果是體質不好的公司,特定人會急著掏錢,連等原股東棄權都等不及?難道背後有不為人知的大轉機?

魚與熊掌,不能兼得,既然現在輿論在意的是公平正義,政策就該以此為優先考量,讓大小股東有福同享,有難同當,何必捨近求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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