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濟日報專訊】政府處理一宗獲利7萬元的內幕交易案,究竟要花幾多錢?答案原來是180萬元。

麗珍見到這數字時,亦不禁嚇了一跳。

情侶「通水」買股 裁定違例

話說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,早前審理一名女前見習律師,於2008年初,通水同居男友有關百麗國際(01880)收購同業美麗寶並提私有化消息,令男友事先買入美麗寶,獲利7.4萬元,最終雙雙被裁定觸犯內幕交易。

審裁處日前研究對2人的罰則,裁定2人需向政府繳付開支,支付證監會調查費用及交出內幕交易所得利潤,合共187.5萬元。

政府和證監會的開支合共180萬元,當中65.87萬元來自律政司,包括政府律師、提控官和文書工作費用;另外89.76萬元則是負責研訊的審裁處費用,當中最主要是給予主席和兩名成員的費用,另外有繙譯和紀錄等。至於證監會,亦在調查這宗內幕交易案中,共花費24.46萬元,當中最大筆是專家費用12.8萬元。

撰文︰蘇麗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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